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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 : 揭露“张艺谋伪艺术面目(2)


xianlong_ren
2003-08-30, 12:57
第二节
一个悖论:艺术的真实性

长期以来的文学教科书上,充满了文学真实性的教导,认为艺术的命脉,在于“真实地反映了生活”,在于它“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”的那种对真实的生活本质的把握。但对艺术真实性的这种理解(恰恰不是艺术本身)与神话时代人们对神话与巫术具有宇宙真实性的理解,却有奇异的一致。即,现代的艺术真实性问题,等于是古代的神话真实性问题;如果你承认了这种意义上的艺术真实,也就无异于承认了神话是真实的!

那么,古代的神话与现代的艺术是否可能是生活真实的“反映”呢?在某种限度之内是可以的。这限度就是:“生活等于生活者的主观感受。”因而,生活的真实,就成了感受的真实。所以,对同一的生活可以有无数不同的感受,而所有的感受又都是真实的。接下来,对这些感受的形形色色的描绘,也都等值地体现为艺术的真实--只有在这种意义上,我们才能说艺术的真实“反映了”生活的真实。

艺术中的“生活真实”,恰恰是对流动中的生活真实的一种凝固或背离,或美其名曰“ 再创造”。这种经过再创造的真实,已经变成了一种神话,一种艺术,一种虚构。

本来,“艺术的真实性”作为十分独特的命题,是一个悖论中的命题。因为艺术允许夸张、虚构和撒谎。但在其他人文现象中,在诸如史学这样严谨的、表现真实性的人文活动中,真实性也是一个可以怀疑的假设。比如一部历史著作,它在所有叙述上都不违背当时发生的事件,那么,我们能否说这部历史著作获得了历史的真实性呢?也不能如是说。

这是因为,这部史著虽然说出了许多东西,但是,它还省略了更多的东西。这种省略本身就造成了夸张和虚构。我们不必对“夸张和虚构”的概念作狭隘的理解,以为造出没有的东西才叫做夸张与虚构。远远不是这样,远远不仅这样。事实上,省略也意味着夸张,因为省略了这一部分,就等于无形中夸张了那一部分;而这也就等于虚构了整个事件的全景,虚构了作为结构的那个事物。

人文现象的这一特点,在艺术中获得了空前突出的表现。因此我们看见一部艺术作品,尽管它在所有的细节描写上都是可能的,甚到是“真实的”,但作为全景来说,即作为一个“结构”来说,它依然是虚构的和没有发生过的。这是为什么?这是人性使然也。正因为人们对实存的生活感到厌倦和不满,人们才渴求艺术,渴望虚构的、多少带点超现实、超自然意味的巧合和“戏剧性”。艺术所追求的戏剧性,恰是悖于生活的真实性的。

让我们再以影片《红高梁》作例子,来说明这层关系:分析它成功的因素,有助于我们说明艺术真实性的问题。

《红高梁》的导演自述说,“中国人活得太累了,忧虑太多了。我想作学问的目的,应该是叫人越活越精神,让生命状态热起来、活起来,敢恨敢爱,敢生敢死。我之所以把《红高梁 》拍得轰轰烈烈、张张扬扬,就是要表现一种痛快淋漓的人生态度,表达‘人活一口气,树活一张皮’的道理……《红高梁》的拍摄,实际上反映了我创作心态的不安分。艺术的本质是创造,一个艺术家走向过分的完整和圆熟,就是走向死亡。……我特别看重电影给人的第一感受,这种感受有文化的人可以写成长篇大论,没文化的人一句话就能说完。有的观众看了《红高梁》后感到‘痛快’、‘来劲’、‘心里扑腾扑腾的”,这就达到我的创作目的了。”(见《光明日报》1988,3.15)

导演的自述表明,影片是导演“创作心态”的表现,而与生活的真实无缘。它的本质是 “创造”,而不是人们所说的认识论意义上的(对生活真实或客观事物)的“反映”。当然,这位导演在表达他的追忆时,透露出了一些文学的理性即指导艺术活动的理念支配意识;但是那种“痛快淋漓的人生态度”本身却并非理性。这种态度是一种心理的真实,感觉的真实;但绝不等于生活的、客观意义上的真实。

《红高梁》能够激动人心的地方,并不是它的真实性,而是它的神话性。它的真实性仅仅在于使这种神话获得了一种生活层面的可信性,即论据的说服力,而非场景的真实性。

成功的艺术,不必基于生活真实性,它只要满足人们感觉上的需要,就行了。这一点完全可以从《红高梁》的若干细节中得到印证:

第一,在影片一开始的抬花轿送新娘的路上就出现了一群裸露上身的壮汉,抬着一个娇弱的新娘的场景,这当然会造成极大的悬念和鲜明反差,因而在艺术上是吸引人的。可是在生活的真实意义上,却与中国的民俗完全相悖。因为这个新娘,既无娘家的陪送人,婆家也竟无一个女性成员来迎,甚至没有亲属,只雇了一帮粗俗无礼的伙计。这在以家族观念为重的中国人看来,是不可思议的。也许有人会说,这种场景在山东某地的穷乡辟壤,确实曾经存在过。但是,即便它存在于中国的某一地区的某一时期,但这一场景对中国的民族生活与习俗来说,是没有典型意义的。因此,用它来表现“中国人”如何如何,岂不太荒唐了?

第二,在接新娘的路上,这群半裸而癫狂的壮汉,极其粗鄙(也可用一时髦的词,叫粗犷;但粗犷绝不意味着粗俗无礼)地对新娘进行了肆无忌惮的戏谑。他们把新娘颠得死去活来,直到新娘哭出声来才罢手。这种风俗,即使存在于中国的某个地区的某一场景中,也无疑不是普遍的。因为中国风谷中折腾新娘的风俗主要是“闹新房”,而闹新房的前提是在她婆家且她丈夫在场,而不可能是在她丈夫不在而婆家又无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戏弄。因此,迎亲路上的一幕,与民俗中闹新房的精神完全相悖。

况且,迎亲在中国人的心目中,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,是一项礼仪活动,因此它必然要求迎亲的人们(不论其社会地位多么卑下),至少要打扮一下,而绝不可能像影片中那样,光着臂膀,只穿一条裤子,恶作剧式地“迎新娘”。这对于执导意识来说,是基于表现原始的情调和粗犷的风格;但我要指出,即使在原始民族中,这样的情况也是不允许出现的。越是原始民族,迎亲就越是富于礼含义性和象征性,需要遵循的禁忌与规矩就越多。象影片中如此迎新的场面,是一种艺术虚构。如果说它确实取材于某种生活的真实的话,那么也不是民俗,而是一种山大王夺取压寨夫人式的活动。也就是一帮完全破坏了传统行为规范的人,在表演。这与恪守原始规矩的、具有内在意义的粗犷性的生活态度,毫无共同之处。

第三,人们都还记得“十八里红”是怎么酿出来的。影片里作者的爷爷、轿夫头子即那 “强奸杀人犯”,当着众人的面侮辱了作者的奶奶九儿,并且公然脱下裤子,往刚刚出锅的酒缸里撒尿……这种“流氓行为”当然不能说在生活中绝无仅有,但令人惊愕的却是那帮强壮有力的伙计,竟没有一人上前阻拦自己的劳动成果横遭践踏(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撒尿的结果竟是酿出十里飘香的十八里红!)。而正是这帮伙计,恰在不久前还把这位酒后撒野的流氓狠狠揍了一顿,以示惩戒。

这次,他显然又是乘酒而来。如果伙计没有采取行动的原因是女老板九儿没有发话,那么九儿在当时的态度就更不合乎中国人的风俗了。很显然,即使九儿对她的侮辱者抱有不可抑制的情欲,那么对于她这么一个富于心机的女人来说,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,当着那些爱戴她的伙计默认这种侮辱(伙计们必定是嫉妒而憎恶那位强奸犯的)。

在此之前,她还曾指挥伙计并亲手痛打了这轿夫头子一顿,就是一个明证。但这一次大概是积聚的情欲过于强烈了吧,她不仅默认了她的强暴者反客为主的侮辱,默认了他往酒缸中撒尿的暴行,最后还听任他当着那么多男性“下人”的面把自己强行搂抱走了。走到哪里去了?竟直接走到她自己的卧室里去。女老板对此容忍,不能用中国农村妇女可能拥有的情欲热度来解释,这实际上是影片的执导的性意识膨胀执意要造成的艺术效果!

第四,撒了一泡尿,是否就能酿出好洒来,由于缺乏证伪的可能性,这里就无法讨论了。不过,从整个剧情的发展来看,撒尿与酒似乎是为了突出“性的象征”,是对性器官的暴露和对男性功能的一种暗示。那么红的红高梁酒,可以是生命力,是那种原始血液的象征( “沸腾的”);而往这酒里撒尿,显系一种性崇拜的表现。耐人寻味的是,那高梁酒酿了几十年都无法达到的醇度,却被一泡尿给尿了出来--这只能用性的暗示去解释,否则,就只有用独特的经验去解释了。世界上有那多的酿酒良方,而撒尿这一项却是可能性最低的方案。

第五,影片的背景地点十八里坡,本是非常荒凉的,那里只有造酒的人与喝酒的人,土匪以及反抗土匪的人。那里看不见农民,而农民,那些在大地上劳作的人们,才是真正的农村文化的灵魂;但影片里却没有他们。这使我们的十八里坡,多少拥有了一种美国大西部的风光。美国的大西部,是牧人和土匪的天下,在开发的早期,缺少真正的农民。为了造成某种艺术效果,《红高梁》采取了美国西部片式的背景风格。

但奇怪的是,自从来了日本人,一下子十八里坡来了那么多农民。合理的解释可以是,十八里坡本没有那么多人,但日本人为了修通战略公路,就从其他各地驱使许多劳工来到这荒凉之地修筑道路。但是我想促使影片的执导意识采取这种安排的,可能并不是这种“生活的真实性”,而是为了寻求对比强烈的反差效果。因为显然,正是这么多人来到这荒凉的地方,最后才造成了一场大灾难和大毁灭。这样的反差,很富于戏剧性意味。

诸如此类违背生活真实性原则的段落还有许多。那么,现在的问题是:这种处理手法是否削弱了影片的感染力呢?对于富于理性的批判精神的头脑来说,是这样的。但是,对于更多的只是以感性的方式去“观赏”这部影片的人来说,这场景反而加强了它的艺术感染力。而这恰是符合导演所谓“电影给人的第一感受”的期待。试想,为什么有的观众看了《红高梁》以后会感到“痛快”、“来劲”、“心里扑腾扑腾的”,显然,是因为这种“性味”过多的场景在生活中是很不寻常的,否则人们就不会感受到刺激了。

第六,使人困惑不解的是,影片的结束颇有草草收场和人为雕琢的印记。我们看见乘车前来监修公路的日本兵,毫无理由地杀死了在路上行走的弱女了(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一个荡妇),这种行为既不是出于某种利益上的考虑,也不是由于兽性大发,所以令人莫名其妙。富于讽刺性的是,这位最富于日本风格的女性形象,就这样被那群日本兵给毁了。因此,对这种突如其来的转变,加强了本已拖沓的剧情节奏,有助于九儿的生平更富于传奇色彩和神秘气质,有助于情切的发展迅速推向高潮。尤其是,那机枪招来的爆炸和爆炸的火焰所招带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,非常合于“红”高梁的主题:令人颤栗的红色象征,为片头的全影黑幕作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回应。

----牺牲了生活的真实是值得的,因为它赢得昧艘帐醯男вΑK裕浴耙帐醯恼媸怠? ,结果你只能从象征的角度去理解。失去了象征性的生活真实,就变得平庸和无聊了。这也正是任何醒目的艺术作品竭力避免的结果。

理论家们面对此情此景又将如何提出总结呢?他们会说,“当然,当然,象征性与超现实的浪漫情境是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方法,但不是唯一的方法。”不过,象征性和超现实的神话情境(它常被小市民意识化为“浪漫的”)并不是一种修辞术和创作术,而一是种根本的艺术感性,是活脱脱的艺术性灵必定要抓住的宇宙脉息;它只不过是无法进入干涸了的眼睛罢了。

“浪漫主义”一词,不过是那干涸了的眼睛对生命的感性、艺术的感性甚至宇宙的感性 (即所谓“天人交感”)所下的评断,一个极其枯燥的评语,一个干瘦得令人怜悯的概念。

关于“浪漫主义”的诸多分析,是无意义的、多余的。因为艺术在骨子里只能是“浪漫的”即超现实的虚构。不同的虚构之区别,只在其与日常经验的间距,有所不同。而作为虚构,则是同一的。--这就是“现实主义”与“浪漫主义”的区别。

由此可见,“文学中的现实主义”这个提法,实际上也是一个神话。

凡是带上了“主义”这两个字的概念,都被抽象化了、非现实化了,从而成了一种神话。

当我们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对立起来的时候,显然做了一个假定,即现实主义所描写的是客观事物,而浪漫主义更多的是主观世界……但这种假定恰恰忘了:文学本身是不可能直接描述客观事物的;它最多只能是,描写人对客观事物的感觉。

这种感觉是因人而异的(这正是文学基本价值所在:“特殊性”)。而且,在表达它的过程中,“感觉的特殊”又受到了“表现的特殊”的进一步移易,从而形成了一种客观事物没有臣属关系的文学作品。也许是为了增进这种文学技巧的说服力,有一派人士愿意把它叫做 “现实的”或“现实主义”的。但是旁观者心里一定要清楚,这不过是一个标签,是对某一类文学神话进行的渲染。任何现实主义文学所依据的都不可能是现实,而只是一种感觉。但显然,现实主义又是不能等同于感觉主义的。所以,各类文学教科书就面临这样一个悖论:没有办法将“现实”与“主义”这两概念调和起来,正如无法将“现实”与“文学”调和无间。

在这方面,西方人的研究远远在我们前面。关于文学虚构性(恰与文学真实性对应)已得到了常识的赞同:

“每一部作品,每一部小说,都是通过它编造的事件来叙述自己的创造过程,自己的历 史……作品的意义在于它讲述自身,在于它谈论自身的存在。”(参阅詹姆森:《语言的囚所》,第200-201页)

无疑,文学只是一种虚构;文学的成就是和它的虚构所达到的那种弥合力,成正比的。记得好象是在致明娜.考茨基的信中,恩格斯曾经提出一个著穆鄣悖凶觥跋附诘恼媸? ”。意思是说,一部作品要取得成功,它的细节必须给人以真实感,这无疑是对的。但我们却不要忘了,所谓细节的真实,即细节描写给人的真实感觉,并不等于他的描写就取自真实的存在。文学无法直接描写客体,它只能通过描写人对外界的感觉,即透过人的主观世界去影射外界的存在。而读者则在这种影射中获得一种感应,然后通过想象,达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复现。这就是真实感的起源。

再者,细节的真实与现实主义的文学观丝毫无关。因为,在任何浪漫主义的甚至神话的作品中,也都要借助于细节的真实以完善其表达。因此,细节的真实,只是一种描写所必备的基本技法。通过它,作者有效地唤起了读者的想象。

“诗歌语言的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凸现话语……它不是用来为交流服务的,而是为了把表达这一行为置于最突出的地方。”(穆卡罗夫斯基:《标准语言和诗歌语言》,见《布拉格学派关于美学、文学结构和文体的论文选》,第43-44页。)

现实主义文学既是一种神话,那么自然主义呢?也是一种神话!因为要使文学或艺术达到完全自然的程度,从而成为生活的一个完全真实的摹本,是不可能的。柏拉图把诗人叫做“ 撒谎的人”,现代文学观念把小说叫做“虚构的艺术”,是有其道理的。因为一切文学和艺术的根本特性,就是无法直接描写世界。

而且,还有一层隔阂:文学是通过人为的形式(“符号”)去打动读者的感觉世界,然后迫使后者自行回忆与想象。不仅文学如此,即使比文学显得更为“客观”的造型艺术也完全如此。当一个雕刻家雕出了一个人体的时候,这个人体雕塑不可能具有人体那样的柔软度和温度,尤其不可能具有生命;否则它就不是雕塑而是人了。但在视觉上,却可能逼真地相似,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。这凭借的是什么?显然是凭借观众记忆中的人体印象。作品通过勾起这种回忆,达到了类似情境的“复现”。这不是复现,这是一种幻觉。你能说这就是“自然”吗?显然不能。它只是一种“人为的自然”,虚假的自然。

我们的命题是:文学与艺术所追求的那种效果,恰恰是现实生活中所没有的。退一步说,也是现实生活中不那样存在的。它只是在这部作品中才被如此这般地组合到一起。你不能因为它取材于一个事物,就说它是那个事物。正如你不能说,一盆以猪的胴体为素材的大菜,就是一只“猪”,你甚至不能说这盆菜就是泛泛的“猪肉”。因为由于加工,已使它成了一种新的东西,而不再是原来的那只猪,甚至不再是猪肉。从这种意义上说,文学和文学理论都是菜而不是猪,是观念而不是素材,是结构而不是生活。我们所看到的世界之所以是这样,不是由于它由物质构成,而是由它的构成。构成的方式,要比构成的取材更重要。

人之所以是人,不是由于他是物质,而是由于他具有一种特殊的构成方式。文学也是如此,文学之所以是文学,不是由于它取材于生活,而是由于它采取了文学的构成方式。在这种意义上,文学是一种独特的表达。即如历史描述之所以是“历史”,是由于它采用了历史的表达方式,而不是由于它的描述是真的。在是否“合乎真实”的层面上,历史与文学是完全一样的--它不过是以“史实”为素材而已。

决定性的要素,不是真实性;而是表达的方式、构成的方式。

〖本文是谢选骏先生1988年春在“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学讲习班”上的讲义稿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