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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 : 《鬼吹灯》是部奇书


老杨
2009-01-16, 10:05
  《鬼吹灯》是部奇书,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 四大盗墓门派——摸金、卸岭、发丘、搬山,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,规矩最多的门派。“人点烛,鬼吹灯”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,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 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,如果蜡烛熄灭,须速速退出,不可取一物。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,千年传承,不得破。有谚为证:发丘印, 摸金符,搬山卸岭寻龙诀;人点蜡,鬼吹灯,勘舆倒斗觅星峰;水银癍,养明器,龙楼宝殿去无数;窨沉棺,青铜椁,八字不硬莫近前。

  一周时间,据说100万字的故事,除去被我糊里糊涂走神带过的,终是读完了。
  然后便偶然记起便对别人说,你看过否?去网上下载看。
  一对有些活宝的搭档,配上那些历史上神秘的地界儿,然后再掺进去些巨兽、虫子、尸体……
  谜团便一个个的给种下,灯丝们便趋之若骛了。
  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原因,是主角的定位,平凡的小人物,京味儿的调侃,本性的正直天良,让人不由自主的便接受了他,带领着大家走过万水千山。
  不过这么长的故事,最怕的是遇到虎头蛇尾,虽然结局没有让人失望,但是也明显看出后韵的不足。
  恐是这么庞大的文章,真的是写累了。
  不过,还是很佩服如此枝繁叶茂的构思、情节。
  四本书,四个场景,尤其云南虫谷这一本,非常玄妙恐怖,应该是高潮所在。
  
  觉得写一篇长篇,如同一场异常艰难的拉锯战,需要莫大的毅力和决心。
  好的创意不难,延续下去的字眼也绝不费时,但却每天端坐在电脑前,给个千字的交待,实在是很困苦的事情。
  更何况,每个故事,势必要把自己幻化成书中的某谁,每天重复另外一个世界的生活。
  久而久之,要不不能自拔,要不便已厌倦。
  一直钦佩写长篇的人,可以把文字当作工作来做,而不是兴趣,难能可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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